文件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共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9月01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9-01 02:25 |
各县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安排和省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二次公共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陕司办函〔2016〕5号)文件要求,市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律师行业公共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督导检查力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安排专人在已有信息数据的基础上,按照信息采集标准(见附件),认真查漏补缺,修改完善,确保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基本信息真实准确,务必于9月9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录入工作,对未能按时完成数据录入或数据录入不完善的单位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请各单位于8月25日前将本单位专职负责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共数据采集录入的工作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报市局公律科(传真至8168996)。
联系人:胡蓉蓉
联系方式:8168959
邮 箱:47872572@qq.com
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共基础数据信息采集录入标准(点击下载)
安康市司法局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