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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10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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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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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8月10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6-08-10 07:48

各县区司法局:

现将《全市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司法局

                                       2016年6月24日

抄送:局领导。

安康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印

全市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全省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排查全市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教育矫正,进一步落实帮扶措施,维护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时间安排

专项活动从2016年6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总体安排不分段、不转段,按照边查边改边规范的原则,将排查、梳理、整改、规范、总结等工作内容同步进行,协调推进。

三、排查内容

要充分运用自查、督查、抽查、问责等方式,按照执法规范化要求,既全面排查、又突出重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推进、不留死角、有序有效。

 (一)排查重点

一是司法部、省司法厅通报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是:安全稳定首位意识不强,个别司法行政机关主要领导思想麻痹,责任心不强,对各类安全隐患习以为常、见怪不怪;制度落实不到位,使制度形同虚设;调查评估不到位,流于形式;应急处置能力不足,遇有突发事件反应迟缓、应对乏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走过场、走形式, 使同一隐患在个别地方长期存在,重复出现。

二是重点人员管理方面存在隐患。重点排查平时不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不按时汇报;不认真参加每月规定的学习和公益劳动;屡次违反监管规定受到警告处理以及参与群体性事件、参与恐怖活动等其他存在危害社会行为隐患的社区服刑人员。

三是重点执法环节方面存在隐患。认真排查在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建立矫正小组、建立矫正执行档案、工作档案、批准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范围、给予警告处罚、提请治安处罚、建议收监执行等环节以及其他可能造成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的重点执法环节。

(二)排查方式

各县区司法局要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调查评估、个别谈话、走访社区等方式搜集信息,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和行为的集中分析研判,做好重点人员排查;对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制度规范,做好重点执法环节排查工作。

(三)专项整改

对排查活动中发现的有可能发生安全事件的人和事,要逐 一建档。要落实责任人,认真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整改, 形成整改报告存档备查。

在专项活动开展期间,省厅、市局将派出督查组抽查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司法局要把排查整治活动作为当前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切实抓好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司法局长、各司法所长是本单位排查整治活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始终把安全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层层签订安全稳定领导责任书,确保实现预期目标。活动中,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发现和解决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

(三)建立健全制度。排查整治的落脚点在于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执法。一些问题之所以在个别地方长期存在、反复出现,屡纠不改,根本原因在于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力。专项活动中,要对存在的安全监管顽疾集全体之智,合上下之力,共同把脉会诊,深究原因,追根溯源,自觉从思想、认识上找原因,从体制、机制上找短板。要抓住问题关键,从制度上、机制上对症下药,及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努力解决不愿为、不敢为、不会为的问题。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和教育矫正制度,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结合起来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安全隐患,从根本上保证排查整治活动有效开展,实现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

(四)注重统筹兼顾。活动中,各县区司法局要切实把握好两个结合:一是将专项活动与“两学一做”活动有机结合,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素质;二是将专项活动与“日行一善 以善养德”活动相结合,不断提升矫正工作质量;三是将专项活动与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做到专项活动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相互促进,确保社区矫正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五)认真总结工作。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结束后,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含电子版)于8月31日前报市司法局。

电话:8168985

邮箱:akssfjsqj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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