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安市法治办发〔2018〕18号)要求,现将我市各县区推选的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22个、市级诚信守法企业29个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自2018年11月14日起到11月20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果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组织或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公示期间可能影响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评选的问题,市司法局、民政局、工信局将认真核实处理。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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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