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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司法局关于领取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10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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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并在我局申请授予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证的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现转至我局负责发放。为确保申请授予人员顺利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8910日至92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领取地点

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窗口(汉滨小学对面)。

    三、领证须知

    1、请申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确无法前来领取的,可以委托本人亲属代为领取,但应当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存档。

3、申请人或其委托人在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应当按照发放机关的要求,进行签字确认。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敏    联系电话:09152390001

 

安康市司法局

20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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