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并在我局申请授予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证的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现转至我局负责发放。为确保申请授予人员顺利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8年9月10日至9月2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领取地点
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窗口(汉滨小学对面)。
三、领证须知
1、请申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确无法前来领取的,可以委托本人亲属代为领取,但应当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存档。
3、申请人或其委托人在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应当按照发放机关的要求,进行签字确认。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敏 联系电话:0915—2390001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