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并已履行申请授予手续考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转至我局负责发放,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证时间
2018年4月11日至4月30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领证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司法窗口,位于市政府行政中心东附楼(汉滨小学对面)
三、领证须知
1、请申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确无法前来领取的,可以委托直系亲属或配偶代为领取,但应当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存档。
联系电话:8168958
特此公告
安康市司法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