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康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康市司法局 安康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评选“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9个单位进行公示(名单后附)
公示期自2017年11月 17日起到11月23 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果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组织或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公示期间可能影响“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的问题,市司法局、民政局将认真核实处理。
地 址:安康市巴山西路175号
电 话:8168929
联 系 人:陈昭 成英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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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司法局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