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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单位名单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17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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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安康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康市司法局 安康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评选“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9个单位进行公示(名单后附)

公示期自201711 17日起到1123 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果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组织或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公示期间可能影响“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的问题,市司法局、民政局将认真核实处理。

地    址:安康市巴山西路175

电    话:8168929

联 系 人:陈昭  成英姿  

电子邮箱:akswyfzsb@163.com

 

   附件:安康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单位名单

 

      安康市司法局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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