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关于做好市级第二茬次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后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中央和省、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为指导,以强化监督、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为主线,以中央部署的“7+4”专项整治任务为重点,结合市委开展的“八大行风整治”,坚持以自查自纠为主,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纠正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全面组织开展对司法行政机关作风问题的专项整治,努力使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履职效能、社会形象等实现根本转变。
二、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任务
(一)开展作风纪律整治。重点整治懒散病,开展“庸懒散拖 ”专项效能监察,强化效能问责。坚决纠正出勤不出力、效能低下等问题。严肃查处迟到早退、先斩后奏、斩而不奏、擅离职守等行为。进一步明确作风建设“五个严禁”,即: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严禁酗酒闹事;严禁红白事大操大办、大吃大喝;严禁执行公务时态度生硬、言辞粗俗甚至故意刁难当事人;严禁参与服务对象安排的各种娱乐活动。
牵头领导:周振锋
责任科室:监察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日常监督与定期集中检查监督。
(二)开展警车违规使用整治。严格执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警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坚决查处警车违规使用行为。发现警车违规使用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办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牵头领导:黄元琴、周振锋
责任科室:办公室、监察室
完成时限: 2014年8—10月集中整治,长期坚持。
(三)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整治。严格执行国家“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相关政策规定和市司法局机关《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严格三公经费支出审批程序、原则、范围和标准。严格公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实行公务接待函制度,进一步树立勤俭节约意识,进一步搞好“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节约办公耗材和水电。
牵头领导:黄元琴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相关制度。
(四)开展“服务态度提升”整治。重点治理“冷硬推”问题,坚决纠正杜绝遇事推诿扯皮的现象。牢固树立“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意识。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对司法行政干部、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接人待物、接打电话、行政礼仪进行规范,做到工作不在我这里延误,差错不在我这里发生,单位形象不因我而受损。
牵头领导:黄元琴、周振锋
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完成时限: 2014年8—10月集中整治,长期坚持。
(五)整治发文数量多问题。完善《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严格控制发文数量、范围,力争发文数量减少20%,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
牵头领导:黄元琴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14年9月中旬前完善相关制度并长期坚持。
(六)开展“会所中的歪风”整治。要求全局党员干部作出“零持有”承诺,并坚持做到不接受、不持有会员卡和不进入会所。
牵头领导:周振锋
责任科室:监察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14年9月中旬前作出承诺,并长期坚持。
(七)开展培训中的奢侈浪费整治。严格按照《市级机关培训经费管理办法》要求,每年3月制定当年培训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做好机关干部培训工作,杜绝培训中的奢侈浪费现象,做到不举办、不参加天价培训。
牵头领导:黄元琴
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八)开展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整治。将纪律教育与案件查处相结合,坚决杜绝干部参赌涉赌行为,培养干部积极进取的生活情趣,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牵头领导:周振锋
责任科室:监察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是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有效措施,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际步骤。各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要高度重视,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以专项整治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二) 密切协调配合。各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工作落实不力、浮于表面、走过场等问题,确保作风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 及时反馈。各责任科室要于每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局教育实践办。
中共安康市司法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