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安康市司法局为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人事编制27人,实有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编制1人),另有长期聘用编制人员2人(驾驶员),临时聘用人员3人(打字员1人、门卫1人、清洁工1人),行政在职人员27人,离退休人员19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安康市司法局内设6个科室,承担的主要工作职能为: 制订法制宣传、普法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指导、监督和管理法律援助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及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2年部门预算收支概况
2012年市财政局下达我局的年初部门预算收入为2375346.00元(其中:人员经费2257846.00元,公用经费117500.00元),上年结余收入1957680.88元。我局2012年度财政收入合计为4333026.88(不包含尚未下达的市级专项经费)。
截止7月31日,我局实际支出2235928.8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5213.24元,行政运行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910715.61元)。
附:安康市司法局2012年收支预算总表
安康市司法局2012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安康市司法局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