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分析我国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落实立法规划,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张德江指出,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都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努力使我国立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张德江强调,提高立法质量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本途径在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规律。要坚持科学的立法体制,实行科学的立法工作机制,运用科学的立法方式,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立法工作,增强立法工作的协调性、及时性、系统性,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开放包容的立法工作机制,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完善法律起草、审议的协调协商机制,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在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同时,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
张德江指出,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制定和修改重要法律,着力提高法律草案质量,保证按时完成法律起草任务。要充分发挥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立法规划顺利实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主持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传达立法规划有关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
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务院法制办、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作了发言。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以及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