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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要求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力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6-25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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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有效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意见要求,围绕促进解决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组织办理劳动争议、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医疗等领域涉及法律援助的案件,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为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意见提出,及时调整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将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加强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工作,完善与公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诉讼权利。意见还要求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改进案件指派工作,综合案件性质和办案人员专业特长等因素指派合适承办人,严格办理死刑、未成年人等案件承办人员资质条件,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完善服务质量监管机制,综合运用案件质量评估、案卷检查、当事人回访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努力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为加强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律师资源短缺地区法律援助工作,意见明确,对连片特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加大中央专款倾斜力度,推动省级财政全部建立法律援助专项资金,提高贫困地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同时采取合理调配律师、选派志愿律师等扶持措施,满足当地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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