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清茶,相向而坐。3月29日上午,在一幅《天道酬勤》的书法作品下,在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简朴的办公室,记者与他敞开心扉。
记者:今年2月5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您从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的岗位上履任省司法厅厅长一职,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从宏观指导变成了微观决策,您是如何适应这一角色转变的?
乌永陶:组织上调任我到新的岗位,的确是一个很大的角色转换。这次履职司法厅,工作更具体、任务更艰巨。对我自己也是一种挑战。我觉得干好这个工作,首先要加强调查研究,吃透工作情况,特别是要牢记司法行政工作所肩负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使命。第二,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谋划工作,要跳出系统去思考,要站在法治陕西、和谐陕西、平安陕西的高度去安排部署工作,只有站位高,工作部署才切合实际,才能长远。第三,要认真抓落实,具体工作必须抓具体、抓落实。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懈怠,一定要把工作落实在基层。
记者:娄勤俭省长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妥善协调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及时回应民声民意,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推进“六五”普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就为全省的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您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掌门,谈谈如何贯彻落实娄勤俭省长这一讲话精神?
乌永陶:娄省长的讲话给我们交办了一件重大的工作任务,这也是当前化解矛盾纠纷、建设和谐社会的突破点和切入点。我们司法行政主管人民调解工作,这也是一个大有作为的平台,一个战场。我们应该在和谐陕西、平安陕西建设的主战场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先锋队作用。为此我们部署在全省开展“千所万人抓调解,力促三秦大和谐”行动,通过开展培训工程,对全省12万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培训。给一村一社区培养一名调解能手或业务骨干,确保一大批调解业务骨干活跃在基层。二是开展规范工程。规范调解组织建设,使95%的人民调解组织达到“五有、六落实、六统一”标准。三是开展“双创”竞赛。在全省开展“无矛盾纠纷上交司法所、无矛盾纠纷上交单位”创建活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强保障建设。以市为单位,落实人民调解经费和人民调解员报酬,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考核。全省每年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一次总部署、总安排,年底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表彰。评比出“十佳人民调解员”,千名调解能手。通过这些活动,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推进,顺利完成省政府交给我们的工作任务。
记者:最近,我们从陕西省司法厅官网上看到,从3月6日开始,您开展了密集的调研活动,先后赴陕西职业警官学院和10个基层监狱及2个在建或准备建设的监狱新址视察调研,每到一处,您都和教职工、监狱警察职工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加之您履职已有一段时间,和机关干部、司法干警也有了一定的接触,请您对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警察的工作作风、业务水平、政治素养作一评价?
乌永陶:近几年,中央政法委安排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教育活动,使陕西的司法行政队伍、干部素质有了一个很大的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了进一步加强,为我们培养了一支能战斗、敢担当、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司法行政队伍。但是,新时期我们面临的形势更严峻,维护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建设平安陕西的要求更具体,建设法治陕西的任务更加繁重,这就对我们这支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在全系统提出“勇创新、敢担当、创一流”的工作理念,目的是更进一步振奋司法行政干警的精神,认真贯彻十八大给我们提出的新要求。要通过对十八大的学习,对“中国梦”的深刻理解,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担负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信心和职责。
记者:去年底,中央提出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司法厅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领头羊”是如何带头贯彻落实的?
乌永陶:省司法厅按照部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意见,一个就是切实改变会风,改文风。我们开会开解决问题的会,不该开的会不开,虚话套话不讲。作为领导要带头说短话,说解决问题的话,不说官话。我刚上任时正赶上春节,过节的时候开会我就讲了十二个字:值好班,管好车,不醉酒,不拜年。很简单,可操作。前后讲话总共5分钟。另外,我还提出干工作,领导班子带头,领导干部带头,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八项规定为什么受欢迎,首先中央政治局带了个好头。我在我们班子会上讲,这个规定我带头,班子带头,班子成员给基层作表率,一级给一级做榜样。凡是要求同志们不做的,领导干部坚决不做。凡是要求其他领导干部做到的,党组书记——我首先做到。我在调研当中,坚决落实八项规定,不让人陪同,不听汇报讲问题,和干部警察一块在食堂吃工作餐。用朴实的工作作风,为基层作出实实在在的表率。
记者:司法行政系统机构庞杂、人员众多、任务繁重,点多线长面广。面对如此状况,在以您为班长的领导下,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在服务发展大局,建设法治陕西中将有怎样的作为?
乌永陶:下一步,我们要按照建设“四个陕西”的总要求和“服务发展大局、建设法治陕西”这个总纲领,全面开展法治陕西建设推进行动;千人万所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行动;特殊人群帮扶“雨露”行动;法律服务惠民行动;监所管理规范化提升行动;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行动等“六大行动”,同时,构建“五大体系”:构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系,着力推进法治陕西建设;构建人民调解工作体系,着力推进和谐陕西建设;构建监狱劳教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体系,着力推进平安陕西建设;构建法律服务工作体系,着力推进小康建设;构建法律援助工作体系,着力服务社会公平正义建设。通过“六大行动”“五大体系”建设,再通过几年埋头苦干,形成在全国叫得响的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法治中国、法治陕西的品牌。通过五大体系的完善和六大行动的持续抓、抓品牌、抓效用,使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实力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