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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6-2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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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总结司法行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进一步推进调研工作深入开展,514日,省司法厅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汇报会。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厅13个调研组分别就调研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按照省司法厅《关于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从4月底到5月中旬,由厅领导、副巡视员带队,厅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的13个调研组,深入全省基层司法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村组和监狱劳教(戒毒)所等120多个基层单位,按照不打招呼、不陪同,不迎送,不扰官、不扰民的要求,轻车简从,不拘形式,与基层干部群众召开座谈会69场,发放调查问卷3300余份,征求广大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服务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80余条,迅速兴起了司法行政系统调研工作的热潮。乌永陶厅长在讲话中指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度重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省厅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调研,给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做出了表率,各调研组工作扎实认真,广泛征求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研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会议就部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乌永陶要求,一要认真总结。要撰写调研报告,对调研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梳理和研究,分类汇编成册,由厅领导分工包抓落实。二要扎实整改。调研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凡具备条件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决不能推诿扯皮,听听了事。三要狠抓落实。对于基层单位和群众反映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从优待警、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领导责任,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查督办,切实整改推进工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好基础做好准备。

    省厅各调研组组长及成员,厅办公室、法制宣传处、政治(警务)部组织干部处、教育考试处、研究处和厅直属机关党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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