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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出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考核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0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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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和规范我市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加强对律师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量化管理,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水平,日前,安康市司法局经过广泛书面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考核办法》。

此项考核专门对律师在刑事案件全覆盖接受指派、代理、装卷归档过程中,对律师的执业表现做出评价。考核的对象为受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刑事案件全覆盖的执业律师。执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

为发挥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示范作用,建立律师激励奖惩机制。该《办法》明确每年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并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表彰活动,对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刑辩律师进行表彰,并优先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刑事辩护律师通过公开选拔成为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充分调动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工作积极性。对考核获得“一般”等次的刑辩律师由市律师协会会长约谈,督促改进;对约谈过后,效果不明显的,将在全市律师行业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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