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9月6日,安康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隆重召开。会上市司法局局长张延平通报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宋之友对推进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作了安排,汉滨、石泉两县区司法局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马霞主持会议。
陈明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效,他指出,近年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聚力追赶超越,为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作出了积极贡献,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有力彰显。
陈明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化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执法,依法监管,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式方法,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正和帮扶,着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要强化帮扶解困,重点解决好临时救助、社会保障、就业和医疗困难等实际问题,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社会帮扶,构建帮扶解困体系,明确任务,抓住重点,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陈明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保障,协作配合,担当尽责,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中心和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各县区要迅速对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专题研究,配齐配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要加强司法所建设,落实专用场所,选强配齐司法所长,充实3至5名工作人员,确保司法所工作人员相对稳定。要积极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社区矫正中心和基层司法所确定一定数量的社区矫正工作者。要强化经费保障,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按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保障。要强化协作配合,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要求,建立责任明晰、协作配合、整体联动的良好格局,发挥好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作用,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和追究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市综治办、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同志,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督察组成员,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综治办主任、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司法局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中心)负责人,各县区重点镇办社会治理办(司法所)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