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安康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安康市司法局结合工作职能,认真自查自纠,积极开展“减证便民”专项清理行动,最大程度为群众提供快捷与便利。
一是积极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减证便民”对于优化司法行政服务的重要性,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减证便民”专项清理工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证便民”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积极清理整改。
二是自查自纠,明确清理事项。清理内容坚持四个“一律取消”,即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严格按照清理要求认真梳理,将专项清理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增强办事和服务透明度,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狠抓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建立监督问责机制,按照精简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缩短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积极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以及网上办事,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和效率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