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内蒙等地接连发生办理民间借贷、涉及房产处分的委托书、遗嘱、继承等公证业务中出具错误公证书的情况,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响强烈。5月23日省司法厅转发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紧急通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将紧急通知转发给各县区司法局公证处,并就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通知精神提出三项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要求各公证处要加强公证业务学习,针对常见问题、关键环节、风险防范等开展深入细致的学习,不断提高公证业务技能,从思想上强化公证员的质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二是认真开展自查。重点围绕涉及民间借贷、涉房处分委托、遗嘱、继承等公证事项开展自查工作,不断完善公证质量风险预防和管控机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列出清单,采取措施,迅速整改。
三是加强舆情处置。各公证机构要设立专门联络员,负责日常舆情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努力将舆情化解在萌芽状态。各县区司法局要切实加强公证质量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依法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