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司法动态 > 正文内容

《安康日报》刊发张延平局长署名文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23 00:50
分享到:

3月22日出版的《安康日报》(第3版)“理论与实践·要闻”专栏中刊发了张延平局长的署名文章《立足司法职能 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保驾护航》,原文如下:

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的奋斗目标,这是市委立足安康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和“追赶超越”定位的具体实践,对于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实现绿色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司法行政机关既是政法机关,又是政府工作职能部门,担负着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站位全局,紧紧围绕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总要求、总目标,主动担当作为,奋力追赶超越,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努力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保驾护航。

一、深耕“七五”普法,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履行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职能,统筹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不断提高全市公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准确把握“七五”普法主要内容。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紧扣全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围绕“追赶超越,绿色崛起”主题,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加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社会保障、依法维权等民生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丰富“七五”普法形式载体。紧扣党委政府各个时期重点工作、重大任务,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创新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充分利用普法微信、微博、普法手机报等新媒体传播快、受众广的特点,拓展法治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法治宣传制度,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新媒体、新技术,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推进智慧司法建设,建立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力打造“网上司法局”,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掌心里就能获得便捷的法律服务。

完善“七五”普法工作机制。全面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各级执法、司法部门的普法任务,有效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法官、检察官、律师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始终把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掌握法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关键,引领全民守法不断深入。

二、发挥资源优势,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专业法律服务资源优势,积极搭建平台,创新工作机制,引导全市广大法律服务人员在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中贡献应有的力量。

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充分认识到律师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支持律师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对政府研究制定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等,协助开展法律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对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协助进行合法性审查;对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评估、风险预警、协议起草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当好“法律智囊团”。

为绿色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组建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团,为安康绿色崛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拓展公证服务范围和服务领域,力争在高新区设立公证业务接待室,最大限度方便各类入驻企业寻求公证法律服务。

为脱贫攻坚提供法律服务。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法律扶贫工作深入开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注入法治动力。全面落实法律扶贫援助政策,方便贫困群众,让利于贫困群众。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需要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的,一律免费办理,尽量降低贫困群众维权成本,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做出更多贡献。

三、创新社会治理,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立足自身职能,找准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着力点,努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争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力军。

筑牢第一道防线。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建设一支法治素养好、能力水平高的调解员队伍。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息通报机制,增强工作预见性,防止小纠纷演变成大事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创新建立安康市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引导物业纠纷化解步入法治化轨道。

管好特殊人群。继续推进“五化一保障”建设体系,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场所规范化建设,指导5个县区建成社区矫正中心示范县。强化执法监督,联合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执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社区矫正优秀执法案例评选活动,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走进监狱,实地参观监狱犯人生活情况,把正面引导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使社区矫正人员从灵魂深处受到启发,自觉接受教育帮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以三级衔接机制和基层组织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刑满释放人员数据库,推进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规范执法执业。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开展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改革,依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执法检查行为, 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执业活动的管理和指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继续开展律师行业诚信等级双评活动,努力打造法律服务诚信品牌,树立安康律师行业新形象。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