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至13日,安康市2016年度第2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在金都国贸大酒店举行,204名来自县、镇(办)、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市、县两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骨干,部分司法所初任司法助理员参加本次培训。
培训班由市司法局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延平出席开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张延平局长指出,《人民调解法》实施来,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矛盾纠纷1万6千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基层一线得到化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张延平局长强调,当前我市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但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大量存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任务主要靠基层组织的调解手段解决。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不能在沿用过去“和事老”、“和稀泥”的老办法,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人民调解员要树立法治意识,了解和熟悉调解工作中常用的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提升人民调解的公信力;要认真学习文化知识,特别是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技能水平;要加强思想、道德、作风建设,公道正派,联系群众,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普遍反映这次培训收获很大,表示今后要充分运用学到的知识创造性地做好工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