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司法动态 > 正文内容

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26 08:40
分享到:

安康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全市贫困地区开展“法律扶贫”工作,大力提升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依法有序,社会治安状况良好的目标,为实施脱贫攻坚战略保驾护航。

一是法治宣传助脱贫。将法律扶贫工作纳入“七五”普法规划,把送法进贫困村、贫困户作为重点,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等多种形式,以“以案释法”的方式,把法律送到家家户户。为贫困村建立1个法律图书角,1个永久性法治宣传栏,聘请1名法律顾问,每季度举办1次法治报告会,为每个家庭赠送1本《农村法律实用手册》,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

二是法律顾问助脱贫。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协助起草、审核、修订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为村上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治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对脱贫致富项目,村企业在转型升级、知识产权、劳资纠纷等方面遇到的现实问题,定期组织法律体检,防控法律风险,保障脱贫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法律援助助脱贫。在贫困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等各类贫困人群不再审查经济状况,凭相关证件和有效证明直接受理。开展增值法律服务,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群众需要办理公证、司法鉴定业务的,持相关证明可以享受公证费用和司法鉴定费用的减免政策。将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工伤损害、交通事故等案件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帮助困难群众免费打官司,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四是人民调解助脱贫。推进贫困村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分层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确保贫困村人民调解员每年接受1次以上培训。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现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政策全覆盖,适当提高贫困村以案定补标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纠纷调解成功率97%以上,无民转刑案件发生。

五是矫正帮教助脱贫。开展亲情帮教走访活动,全面掌握贫困村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生活状况及困难需求,建立特殊人群帮扶档案,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困难救助。积极落实对安置帮教对象在就业、就学、务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强对贫困村的特殊人群在劳动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帮助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的生活问题,最大限度预防特殊人群再重新违法犯罪。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