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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多举措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29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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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岁首是农民工劳动争议的高发期,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市司法局利用春节农民工返乡之际,采取多种措施,助力农民工维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夯实工作措施,强化服务意识。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工作,市司法局印发了《安康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前后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切实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实现应援尽援。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春节农民工返乡和年后外出这一时间节点,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到车站、码头、集镇、村组等地向农民工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通过网络、报纸、短信、LED显示屏、横幅标语,大力宣传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知识,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是畅通绿色通道,简化服务流程。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农民工。市司法局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畅通了“12348”法律咨询热线,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针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申请,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简化办理程序,实行申请到指派一次性办妥,做到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零距离、零等待”。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与公安、法院、劳动、信访等部门办理有关农民工案件进行沟通与协调,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农民工讨薪特别是群体性讨薪事件先通过非诉讼方式进行调解,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与人民调解制度相互衔接工作机制,充分运用“调解优先,能调则调”的原则,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缩短了纠纷处理时间,使受援农民工尽快走出困境。

春节期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开展法律援助宣传12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5000余份,宣传品5000余份,接待咨询2000余人。共受理农民工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171件,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401万余元,其中调解和受理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141件,追回被拖欠工资10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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