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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饶峰法律援助工作站成功援助一起空巢老人赡养纠纷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14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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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月,一位80余岁的老翁顶着炎炎烈日来到石泉县饶峰法律援助工作站,将一面“援助弱势群体  维护法律公平”的锦旗送给该站负责人,用此方式向竭力为其解决赡养纠纷的工作人员表示诚挚的谢意。

老汉姓符,石泉县饶峰镇大湾村四组村民,老伴两年前去世,女儿早年已远嫁江苏,唯一的儿子于 2010年在山西大同煤矿务工不幸遇难,煤矿赔付了其死亡赔偿金27万元,又被女儿保管,家中的土房垮塌了多年,无力修建住房,老汉一个人只好在石泉县城租了一间房子居住。平日主要靠退耕还林和老年补助款生活,女儿由于远在江苏,无暇顾及老人平时的衣食住行,致其生活十分艰难。符某多次向其女索要其保管的儿子死亡赔偿金也无果,因此,符某想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其赡养和索要赔偿金问题,但因家徒四壁,无钱请律师只好作罢后,经人指点来到石泉县法律援助中心饶峰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帮助。

援助站的工作人员一边安慰老汉,一边迅速派工作人员深入到所在村调查了解情况,在村组干部中了解到其女在2011年已将老人接到江苏生活,但由于老人生活不习惯,去年,执意一人回石泉生活。援助站的工作人员通过分析认为这起矛盾不是一起因赡养诉讼就可以解决的,解决矛盾的根本是父女达成和解,进而保障老人安度晚年。在得知其女及女婿近日已回石泉办事,于是便与村干部商量后决定利用这一难得机会找到其女儿、女婿当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老人叙述了在江苏受到女儿及女婿在生活上不关心,大小病不给医治,在于语言上经常性的冷言冷语地对待,说到激动时老人几次扑向女儿准备打人,并要求返还27万元的赔偿金,把女儿送至法院追究遗弃老人的行为。女儿左一声右一声的连连喊叫冤枉。法律援助站的工作人员一面将老人请到一边耐心细致地劝说老人,说这是你唯一的亲人了,俗话说“一个官司三世怨”,你把女儿送到监狱去了,她今后再也不会认你这个父亲了,你就是真正成了孤寡老人。老人沉思了许久说,既然找到了组织,那就听组织的话。另一方面对女儿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并不厌其烦地向其讲解了我国《婚姻法》、《继承法》、《刑法》和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劝他们,说谁都有老的一天,应将心比心想想再过20年,自己的儿女不养自己心情又是何呢,何况煤矿赔付了27万元是你父亲作为唯一的继承人获得的,与女儿及女婿无任何关系,若执意不返还这笔财产,这将构成非法占有的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村支书也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法律援助站的工作人员经过几个小时的晓谕利弊、说服教育、举案说法,其女儿如同茅塞顿开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符某的女儿及女婿痛哭流涕的说,老人在江苏生活期间,对老人确实有过照顾不周,平时在交往过程中语言上不注意伤害到了老人的自尊心。言毕,双双向老人跪下承认自己的错误,请求老人原谅女儿女婿的过失。

在援助站负责人的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为老人雇一个保姆照顾老人平时的生活起居。将符老汉儿子死亡赔偿金除去安葬及平时花费外剩余22万元的死亡赔偿金给付老人自己保管,用于老人重大疾病救治等突发事件处理,其女儿女婿每年看望老人不少于二次的赡养协议,并当即在石泉县邮政储蓄银行将22万元打入老人的卡中,一起赡养纠纷在饶峰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终于圆满地得到解决。同时,“常回家看看”也以调解协议的形式得到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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