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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分集体和个人被授予“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03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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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司法厅下发决定,对全省在人民调解工作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紫阳县人民调解委员会、旬阳县小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白河县西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曹运华、汉阴县简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牛伟成被授予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安康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完善考评机制、强化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加强和规范,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强势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三项工程,积极构建和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力的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科学发展,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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