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康市司法局认真谋划,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扣创建全国综合治理优秀城市的目标,牢固树立“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工作理念,全力实施“六大行动”,为全面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是全力实施法治安康建设推进行动。健全和完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认真总结“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中期督导检查成果,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考评、协作和保障机制,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教育工作,积极构建大普法格局,增强普法教育实效,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积极助推法治安康建设。
二是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安民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座谈会精神和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群访越访不发生的目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是全力实施特殊人群帮扶“雨露行动”。进一步提升县区新航之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力推进县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教育帮扶中心建设,完成市级新航驿站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任务,鼓励引导更多的社会企业接收、安置刑释解教人员,有效解决“三无人员”教育、安置和救助难题。
四是全力实施法律援助惠民行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更优的服务、更便民的举措、更有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将低于低保收入2倍的人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的目标。特别是对下岗失业人员、特困企业职工、农民工、残疾人等经济困难群众努力做到应援尽援,使遭遇侵权的公民不因经济困难而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
五是全力实施服务经济建设提质行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找准突破口,抓住着力点,形成专业优势,搭建服务载体,全力实施服务经济建设提质行动。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团运作机制,提升服务质量。适时在“三区两园”设立法律服务团,探索建立“飞地经济”法律服务团。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政府和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着力在法律顾问覆盖面和职能作用发挥上实现新突破。继续做好律师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六是全力实施司法能力建设提升行动。强力推进旬阳、白河、汉滨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和15个司法所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完工,投入使用。继续争取省厅对安康的技术装备支持,彻底改善司法业务装备设施不全,条件落后的问题,逐步满足基层开展业务的需要。继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所的综合“软实力”,把基层司法所打造成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人民、推进法治、维护稳定的前沿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