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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荣获全省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2-27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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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日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安康市司法局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名次位居全省前列,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2013年,市司法局新一届党组带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职工牢固树立“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为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为重点,强力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并且呈现出多项工作亮点。

一是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经验被全省推广。我市建立汉阴县新航之家安置帮教基地,创新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的做法受到了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的高度肯定,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中省媒体进行了采访报道。20138月,省综治办、省司法厅在安康召开现场会,向全省推广汉阴县新航之家工作经验。201312月,省司法厅又安排课题组对此经验拍摄专题片,向司法部推介。

二是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受到全国妇联表彰。建立了市县镇三级妇女儿童维权网络,扩大了对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范围,优化了受理程序和工作机制。全年办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873,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权益。市司法局于20138月被全国妇联表彰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三是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加强。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全市共建立4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市本级医疗纠纷事故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运行,成功调解纠纷100例,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开展了千所万人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共建美好安康活动,全市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315件,调解成功15826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7%

四是法律援助办案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33件,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36%,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200余万元。申报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案件526件。汉阴县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单位”,全市有4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法律援助示范点。

五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开展。积极适应互联网时代公众获取信息多元化的形势,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取得较好的效果。10个县区开通普法微博,8个县区开通普法网站,6个县开通普法手机短信,编发《安康普法手机报》46期。全市共建立法治广场(公园)11个,法治文化街186条、法治文化墙1600余面。汉阴县被全国普法办、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区创建先进县。

六是基层司法能力建设艰难推进。强力推进岚皋、镇坪、宁陕、紫阳4个县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完成项目投资2504万元。旬阳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立项,白河县已完成了项目申报前期工作, 7个司法所办公用房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向上争取并配发到全市基层单位的各类司法业务装备共计1068台(件),总价值4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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