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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荣获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2-27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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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命名2013 年度市级卫生镇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市司法局榜上有名。

2013年以来,市司法局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扎实推进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修改和完善了《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门前四包制度》、《周五义务清扫制度》、《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媒生物防制度工作制度》和《控制吸烟规定》等系列工作制度。二是办公区域绿化立体化。局机关投入资金3000元购买或租赁了盆栽花木对局办公大楼走廊及办公室、会议室进行了立体式绿化。市公证处、148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下属单位共计投入经费3万多元对办公区进行了整体绿化,购买花卉56盆,培育盆景60多个三是义务清扫活动常态化。坚持按照每周五由局领导带队,组织干部职工做好本单位内外部环境卫生及门前责任区的大清扫大清洗工作,确保了义务大清扫常态化开展。四是健康教育形式多样化。通过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健康教育知识测试、组织开展干部职工体检、开展无烟单位创建等活动,电子屏循环播放健康教育标语等形式,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健康教育水平。五是病媒生物防制经常化。与专业公司签订了病媒生物防制合同,定期对局机关办公楼、局家属院及周边开展病媒生物孽生地现状调查,开展病媒生物日常消杀活动,区域内没有“四害”活动痕迹。市疾控中心对病媒生物鉴定结果为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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