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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四项措施落实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2-25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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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干警作风转变,市司法局精心部署、细化责任、完善措施,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召开全市司法行政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并迅速传达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书记郭青在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要求全体司法干警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关于干部队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要认清形势,以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严厉的措施、更加严格的制度,深入持久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此提升我们的司法行政水平,优化我们的干部队伍,净化我们为民服务的意识。

二是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用房建设、装备配备及其资金的管理工作,要求各县区司法局要利用装备管理信息平台建立装备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账务相符,专款专用。进一步规范警车的使用管理,坚决遏制公车不共用、警车非警用的问题。

三是加大督察检查力度,加强对全市的业务装备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县区建好装备台账,健全各类装备物资管理制度。

四是明确责任,刚性执纪。要求全系统从上到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系统风清气正,干警廉洁从政。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确保高危岗位的安全。同时,增加明察暗访频率、突击检查和惩处力度,切实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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