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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基层工作示范站点”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31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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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白河县法律援助中心茅坪工作站、石泉县法律援助中心喜河工作站、汉阴县法律援助中心城关工作站、平利县法律援助中心老县工作站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基层工作示范站点”。

    2012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依托乡镇、街道办司法所和公检法机关以及工会、妇联、残联等社团组织设立了一大批基层法律工作站,充分发挥了直接面向群众的优势作用,采用各种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及时有效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这次,经县区报送、市局筛选、省厅实地检查的“全省法律援助基层工作示范站点”创建活动共命名了35个基层工作站。首批命名的法律援助基层工作示范点将从“人员齐备、场所便利、制度健全、台账齐备、服务尽责”等方面进一步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工作,不断提升示范点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为全市法律援助基层工作建设,创新便民利民服务方式,强化保障能力起到积极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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