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司法动态 > 正文内容

旬阳县委书记邹俊杰同志荣获陕西省“法制宣传带头人”荣誉称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20 16:48
分享到:

 

旬阳县委书记邹俊杰同志

荣获陕西省“法制宣传带头人”荣誉称号

 

 

近日,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决定,授予旬阳县委书记邹俊杰同志陕西省“法制宣传带头人”荣誉称号。

邹俊杰同志自任旬阳县委书记以来,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全县人均普法经费超过1元,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太极城大讲堂”、校园法治讲座、“法治宣传千条街”已成为旬阳普法的亮丽风景。作为“一把手”,他不但大力推进法治旬阳建设,组织制定《法治旬阳建设实施意见》,将普法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责任考核,还利用业务时间创作法制文艺作品,亲自担任法制文艺汇演总策划,由他创作的“汉调二黄”《旬阳颂》,编导审定的法制文艺节目《法律六进好》、《普法阳光路上》、《对症下药》等,深受全县人民喜爱。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