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与社会文明水平,建设文明安康,我局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我局对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对其中1条部分予以采纳,1条未采纳。一是建议明确控制吸烟的范围,规定“不得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部分予以采纳。二是建议增加对个人和场所违法吸烟行为作出罚款的处罚条款,因本条例未创设新的处罚,对违法吸烟行为的处罚直接适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未予采纳。
对关心支持文明行为促进立法工作的公众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