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148”法律服务所陈纪龙荣获市道德模范称号
9月16日晚,在第三届安康市道德模范颁奖典礼上,安康市“148”法律服务所陈纪龙被授予“见义勇为道德模范”。
(左起第三位为陈纪龙)
2007年8月某夜,陈纪龙不顾个人安危,在马路边积极施救一个因意外事故而生命垂危的年轻人,及时拦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治疗,并垫付1000元救治费悄悄离去。2009年10月,多次挺身而出与可能身带炸药的聋哑上访人员用笔细致交流,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感召下,最终成功化解了一起公共安全隐患。2011年12月一天,路见一歹徒因扒窃不成疯狂报复殴打举报人,却无一围观群众上前制止,陈纪龙不顾个人安危一边报警,一边只身与歹徒奋勇搏斗,待醒来时却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用他的言行默默地诠释着人间真爱,他深信只要我们社会有爱,每一个人心中有爱,世界将会变成一个美好的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