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司法动态 > 正文内容

安康市司法局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8-12 10:48
分享到: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授予曹晶等1000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中央文明办三局等1000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决定》,安康市司法局喜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几年来,安康市司法局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紧紧围绕关注民生、服务和谐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日和节假日,定期在人口密集地段设立法律咨询点,现场免费解答法律咨询,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安康市妇女儿童维权中心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接访、调处、儿童反馈“一条龙”服务制度和妇女儿童维权分析例会制度、妇女维权宣传教育制度、维权干部法律培训制度等工作机制,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三是健全妇女儿童维权网络。以各县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依托,对妇女因受虐待、受伤害、被拐卖或妇女儿童得不到赡养抚养而发生的重大案件,协调妇联、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共参与协调处理,最大限度地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12年以来,我局援助未成年人数为143人,援助妇女人数为712人,占全部受援人数的23%以上。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