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司法厅的安排,近日,由榆林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小健、西安监狱副调研员高兴庆、杨凌司法局基层科长韩文斌组成的全省社区矫正规范执法第二督导检查组,深入到我市10个县区、20个镇,对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振锋带领基层科工作人员,各县区分管领导、司法局局长等相关人员陪同督导检查。
督导组采取查看工作台账、档案资料及相关工作记录,走访社区矫正人员,查看各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及现场测试等方式进行,对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录入和GPS手机定位监控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对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以及社区矫正工作执法和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与基层司法所长互动交流,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出了解决方法和途径。
通过检查,督导组认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展良好,亮点纷呈。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市、县、乡全部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社区矫正实施意见,为社区矫正工作开好局奠定了基础。特别是市局、汉滨区成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为全市的社区矫正组织队伍建设起到了表率作用。二是制度健全,执法规范。各县区司法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统一档案管理,严格执法程序。汉滨区的“六个及时”工作方法,汉阴县的“三注重、三评估”工作模式,平利的“一点三线”工作方法,旬阳的“三规范三落实”工作措施等为社区矫正工作总结了许多经验。三是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敢于创新,工作中出现了许多亮点,特别是汉阴县“新航之家”基地建设,在全省起到了引领作用。宁陕的“三知四清五促”工作要求,岚皋的“三个五”帮教法,镇坪的“四结合”工作方式等取得了好的矫正效果。
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导组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一是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学习,精通社区矫正工作业务,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规范执法。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档案管理,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特别是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档案,体现执法轨迹。三是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争取各方支持,特别是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借力用力,依法管理好社区矫正人员。四是创新教育监管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