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滨区司法局吉河司法所、紫阳县司法局向阳司法所、岚皋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旬阳县司法局石门司法所、白河县司法局构扒司法所被安康市纠风办命名表彰为2012年度全市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
据了解,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平安安康”建设和《陕西省规范化司法所考核标准》要求,狠抓司法所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和检查活动,规范司法为民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打造了一支队伍清明、干警清廉、执法严明人民群众可以信赖的政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