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县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抓好专项维稳活动。一要全面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对全市社会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滚动式排查,切实摸清底子,掌握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坚持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重点加强对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三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矛盾纠纷等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力度,对群体性矛盾纠纷、涉及城乡经济困难人群的纠纷、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纠纷、久拖不决存在民转刑可能的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纠纷、因城市建设拆迁、土地征收征用、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引起的矛盾纠纷、涉及刑释解教人员的矛盾纠纷等六类矛盾纠纷,要分类登记造册,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妥善加以化解。二要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严格实行“两落实、一登记”制度,对帮教对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刑释解教人员要全部落实“一对一”的帮教措施,落实帮教责任人。对刑释解教“法轮功”人员进行重点帮教,做好稳控工作。各县区司法局班子成员要分片包抓,在专项维稳活动期间,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巡查,确保帮教对象不漏管、不脱管,无重新犯罪。三要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区司法局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对已接收的矫正对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管理。要着力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尽力做好帮困扶助工作,增强其认罪悔罪意识,提高其社会责任感。对不稳定苗头要尽早发现,及时稳控。
通知要求各县区司法局要对专项维稳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落实工作。对工作不重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导致发生重大失误,发生不稳定事件的,要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