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涧池镇贫困户罗某年已六旬,身患多种疾病,已失去劳动能力。罗某有一儿一女,儿子很孝顺,但其女儿罗小某没有及时足额给他赡养费。罗某找到涧池镇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要求起诉罗小某,司法所干部对罗某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审后,及时进行了上报,汉阴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决定指派法律工作者沈波承办此案。沈波及时调查取证,撰写起诉状,出庭起诉,汉阴县人民法院于近日判决由罗小某每月给付罗某生活费750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此次法律援助,解决了罗某的生活问题,助力了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