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泉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县法院赶赴迎丰镇,现场向部分蚕农兑现了追回的25万元蚕茧收购款,有效维护了蚕农们的合法权益,对保障基层稳定,构建平安法治石泉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年4月,池河镇尹某、迎丰镇陈某等116户养蚕大户与陕西某丝绸公司因蚕茧收购款拖欠问题产生纠纷,在当地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和稳定工作下,将这起案件引入诉讼渠道解决,并请求县司法局给予法律服务。
由于涉及人数众多,加上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县局高度重视,经过慎重会商研判,县司法局决定向向116户养蚕大户提供法律援助,及时化解纠纷。面对这一时间紧、任务重的诉讼案件,县法律援助中心迅速指派县148法律服务所杨帝楼、张易等两名业务骨干担任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共同承办该起案件。
为尽快掌握案情和被告拖欠原因,两名工作人员及时向法院提供了全面、详细的诉讼材料。通过两名工作人员的辛苦努力,在池河镇、迎丰镇及县经贸局的配合下,对116户蚕农基本信息、涉案数额、数量等进行了逐户逐项甄别确认。然后推选出五名蚕农作为诉讼代表,将某丝绸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涉案公司清偿拖欠蚕农蚕茧收购款。
为使这一案件迅速进入诉讼快车道,及时化解纠纷,两名工作人员代拟了关于请求减缓免诉讼费等法律文书,县法院受理后,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但新的问题又产生了,由于被告不在石泉,给诉讼带来不便。经过缜密调查,县法院获取了被告因在外催还欠款身在延安的信息,于是法官同两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又连夜赶赴延安,终于找到了被告。
经过法官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并晓以利弊和法律后果,被告对原告方的诉求及证据确认无异后,表示在一星期内将所欠110余家蚕茧款如数付清。5月13日,被告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将钱款如数兑现给了蚕农,此案得以圆满了结。
今年以来,石泉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落脚点出发点,牢固树立创新发展和服务群众意识,坚持应援尽援,不断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办理程序,提升办案质量,继续实施贫困户法律援助全覆盖,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0件,其中民事101件,刑事29件,涉及贫困户13件,办结62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充分践行着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众撑起一片蓝天”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