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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表彰优秀人民调解组织和优秀人民调解员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19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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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旬阳县委、县政府对2018年度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出的10个“‘三力联调’工作先进集体”和30名“优秀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

近年来,该县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调解组织、队伍、制度、业务和保障能力建设,有效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力联调”实践运用,开创矛盾纠纷调处新纪元。建立县人民调解协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医患纠纷等1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成326个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调解组织网络全域覆盖;构建县镇村“三级书记”抓调解新工作机制,加大推进“三力联调”乡村调解新模式的实践运用;完善人民调解“以案定补”长效机制,招录专职人民调解信息员23名,全年共兑付“以案定补”资金55.27万元,有力地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开创了矛盾纠纷调处新纪元。

建立三级排查调解制度,有效从源头控制矛盾激化。建立了村、镇、县三级预防排查制度。村(社区)对本辖区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介入调处,镇级负责调处跨村或村级调解不成上交的矛盾纠纷,县级负责调处行业性专业性或跨镇的矛盾纠纷,进一步明确了分级调处责任,避免了“矛盾被动上交”。对一起矛盾纠纷镇村累计组织三次调解仍然失败的,由镇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调解终止告知书》,引导当事人直达“诉讼绿色通道”解决。县法院专门成立了“速裁中心”,对进入绿色通道的调解案件,按照简易快审程序及时作出裁决。确保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

完善追责制度和保障机制,全面提升三力调解公信力。建立司法确认制度,依法固化调解成果;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解除群众“官司难打”的后顾之忧,提高调解案件诉讼导入率;建立调解终结案件法律援助制度,动员广大执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调解终结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减轻群众诉讼成本,强化诉讼便民服务,提升调解案件诉讼导入率。同时完善追责制度和“以案补助”制度,形成了广大调解人员主动调处纠纷的良好格局,大大提高了“三力联调”公信力。

据悉,2018年,该县共调解矛盾纠纷2727件,涉及金额1.3亿元,妥善化解多年疑难纠纷积案130多件,全县治安、信访案件大幅下降。“三力联调”创新经验先后被《长安》《法制日报》《陕西日报》等刊物报道,省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作出批示推广“旬阳模式”人民调解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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