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在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平利县司法局被县人大常委会授予“2018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单位主要负责人被授予人民满意公务员。
2018年,平利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突出“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脱贫攻坚、党的建设”六大重点工作,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务实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实现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跨越。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在县人大代表对县政府各部门的民意测评中,被评为“人民满意单位”。
荣誉既是鼓励,也是鞭策,激励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继续奋勇前进。2019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会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坚持党建引领,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突出抓好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特殊人群管控、机构改革、队伍建设等八大重点工作,奋力谱写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