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基层传真 > 正文内容

石泉县68名人民陪审员通过任命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04 16:20
分享到:

近日,石泉县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陈时坤等68人为县人民陪审员,这也是《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石泉县首次选任人民陪审员。

为更好地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在县人大监督下,石泉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使来自全县各行各业、具有较强代表性的68名同志最终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

与以往不同的是,《人民陪审员法》的实施改变了法院选用人民陪审员的机制,改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选荐,通过随机抽选和个人推荐、组织推荐三种方式产生。司法局会同法院、公安局依托公安户籍系统按照选任条件进行随机抽选产生了350名候选人,县工会等10个单位推荐10名候选人,5名公民通过个人申请成为候选人。抽调专人组成考察组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是否愿意担任人民陪审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有无违法违纪、是否纳入失信名单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严把入口关。通过资格审查的随机抽选候选人中再次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55名,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候选人中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13名,公示后提请县人大任命。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体现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审判工作进程。石泉县下一步将组织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开展宣誓仪式,并进行相关法律业务培训,使其尽快适应陪审工作岗位,切实发挥好裁判员、调解员、宣传员和监督员作用,为促进司法民主、公正审判起到积极作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