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泉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按照全省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总体要求,构建了法律顾问“三个三”工作体系,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群众有了法律问题在家门口就能解决,有力地提升了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实现三个覆盖,确保服务无盲区。一是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和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其他部门法律专业人士87人参与法律扶贫工作,2016年为全县78个贫困村配齐了法律顾问,2017年实现全县161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使群众遇到法律问题能在“门口办”。二是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全覆盖。为解决法律顾问服务群众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矛盾,法律顾问在各村(社区)全部建立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定期发布法律知识、以案释法,回应热点法律问题,接受群众咨询,收集社情民意,使群众遇到法律问题能在“掌上办”。三是实现县、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覆盖。依托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11个镇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161个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律顾问进驻工作室开展工作,与村(社区)干部一道受理和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办多事”,使群众遇到法律问题能在“一站办”。
建立三项机制,全面系统推进。一是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奖励补助办法》,每年从业务经费中安排20余万元,对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按考核等次给予一定补助,还为每名顾问购买意外保险、发放通信补贴,有效调动了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每年调剂资金20万元,持续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室和公共法律服务室规范化建设,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提供阵地保障。二是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制定《石泉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工作开展实行一次一记、一村一卷,局法律服务管理股定期督查,一月一统计,一季一通报,做到督查常态化。年度考核时由村(社区)根据法律顾问日常工作情况考核赋分,镇司法所会同脱贫工作队复核,县局根据每月统计情况最终审定,考核结果作为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统筹推进机制。将全县11个镇分为三个片区,每片区明确一名局领导包抓,每镇明确一名工作组长,负责督促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掌握各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局法律服务股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每月下发工作要点,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在全县范围内确定了15个村为法律顾问工作示范村(社区),选派业务素质过硬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示范村(社区)由局领导包抓指导,为全县法律顾问工作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树立标杆。
强化三项措施,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注重宣传发动。加强信息报送,在“法治石泉”微信设立专栏,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典型做法、突出事迹。主动向镇党委政府、“两代表一委员”及脱贫工作队通报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征求工作意见,局机关干部还自编自演了文艺节目《法律顾问进村来》,结合文化惠民工程、法治电影巡演,在城区、各镇、部分村(社区)演出30余场次,提升了法律顾问工作影响力,切实做到群众“法律顾问工作我知道、法律顾问我认识、法律服务我满意”。二是统一服务标准。明确法律顾问必须履行的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六项重点职能和服务标准,制作了工作手册,在村委会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村(社区)法律顾问标识牌,公开联系方式和服务内容,明确各顾问每月到村服务时间和重点。同时还要求法律顾问定期走访摸排,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按要求及时报告,同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指导意见。
据悉,今年以来,全县法律顾问累计入村开展工作240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和讲座840场次,解答群众咨询近4000人次,开展法律体检480件次,为村民及村集体组织提供法律意见740余件,参与人民调解850余件,提供法律援助153件(期中公证法援16件),走访社区服刑人员100多人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