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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公开选任100名人民陪审员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14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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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保障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民主权利,提高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近日,旬阳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发布《旬阳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0名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8周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不得参加人民陪审员选任。

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届时,旬阳县司法局将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旬阳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旬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经任命后公开进行就职宣誓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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