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泉县司法局远程帮教探视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这一举措将解决在监服刑人员家属会见的诸多困难,切实为监狱服刑人员和家属之间架设一座便于沟通的桥梁。
远程帮教探视系统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为进一步拓宽改造渠道,发挥亲情帮教作用,加强信息化建设应用,着力打造的一套可视可听、互动交流的远程视频会见平台。远程探视帮教系统依托司法行政内网,在县区司法局与监狱之间建立远程帮教探视平台,让服刑人员与家人的会见不只局限在监管场所,在县区司法局就可以实现“面对面”对话,这是司法便民利民惠民的一项民生工程。
根据规定,远程帮教探视必须提出申请预约,预约申请人可以是正在监狱服刑改造的罪犯,也可以是罪犯亲属、监护人及地方政府和社会团体。亲属范围: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父母的兄弟姐妹等。监护人:对未成年或无完全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义务的个人及组织。
首先要提出申请,申请人向镇司法所或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安置帮教办)出示身份证及被探视人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并如实填写《远程帮教探视申请表》。对符合探视条件的,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安置帮教办)通过系统登记探视人信息,扫描上传探视人身份证及户口本等依据,填写探望探视日期、探视原因及联系方式,并向相关监狱提出申请。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安置帮教办)收到探视申请并通过审核后向相关监狱提出探视申请,监狱准予远程探视的,接到答复后及时通知申请人,做好探视准备。探视一般每月一次,每次探视时间不超过30分钟,每次探视亲属一般不超过3人。
探视会见时,会见参与人应当上交携带的电子产品,探视人需将本人身份证在视频上出示10-20秒钟,以便确认。探视交流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不得谈论涉及国家秘密、案情,不得串供通风报信,不得有碍监管安全或服刑人员改造,接受并服从监狱民警及司法局工作人员的监听、监视和管理。
服刑人员家庭出现变故等原因,有必要延长会见时间或者在非规定时间会见的,亲属可以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安置帮教办)提出申请,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安置帮教办)联系监狱审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