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扎实促进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自8月中旬开始,由宁陕县司法局副局长陈启会牵头,组织各镇基层司法所、秦林律师事务所、148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援助中心对2017年7月至2O18年7月3O日办结的所有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自查自纠和回访活动。
采取电话回访和实地走访受援人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回访了承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否尽职尽责,有无敷衍懈怠受援人的行为,承办人是否违规收取受援人费用或索取财物,受援人对承办人的工作态度、案件办理结果是否满意。重点调查了解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承办人员对案件的调查取证情况、诉讼前的准备情况、立案和按时出庭情况,受援人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及意见、建议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访案件质量、访办案效果、访工作作风活动。回访结束,没有发现承办人员私自收费、迟延办理、投诉举报等现象发生,案件承办人员扎实履职,受援人的满意率达到98%以上。
通过此次回访,改进了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和态度,温暖了民心,有效强化了我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促进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形象进一步深入了民心,为强化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