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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司法局: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保驾护航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1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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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旬阳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通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成立法律服务团等形式,切实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治保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促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行动迅速。810日下午召开了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及时传达中省市县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认真研究具体工作措施。

二是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项宣传《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录制成音频,811日起出动法治宣传车巡回城乡进行为期一周的宣传,翻印、搜集宣传资料5000余份,向群众发放《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资料

三是成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团。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团长,分管领导担任副团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各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为成员,为我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建立了法律旬阳县秦岭生态保护法律顾问团,承担生态环保、污染防治、探矿采矿、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安置等方面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建立秦岭生态保护调解组织,引导生态环境纠纷化解步入法治轨道,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该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生态文明理念入脑、入心、入行,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责任意识,在全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之以恒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旬阳“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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