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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司法局荣获市级文明单位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26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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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安康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获悉,市委、市政府对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第一届安康市文明家庭进行命名表彰,石泉县司法局名列其中,获市级“文明单位”殊荣。

近年来,石泉县司法局认真落实精神文明创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重点围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法治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展示司法行政机关文明和谐团结的良好形象,努力争创司法行政工作突出业绩,确保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

深入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特色开展司法讲堂,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法治文化阵地,努力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形成自觉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以“共建文明司法、共享司法文明”为目标,着力加强对干部职工公共文明礼仪、参与公共环境和秩序建设的宣传教育和文明引导,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

以中国传统节日为重点,以经典诵读、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为载体,充分挖掘传统节日的深厚文化内涵,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

建立完善局机关图书室,开展道德经典诵读活动,通过诵读道德经典,加强优秀文化熏陶,增强干部职工民族自豪感,培植民族精神,建构正确的价值取向。

以“快乐、健康、团结、进步”为宗旨,通过开展球类、棋类及徒步健康行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机关文化氛围。

以文明单位创建为抓手,以改进工作作风为主线,完善优质服务制度和常态化管理措施,着力营造文明、和谐、优质、便捷的服务环境,打造群众满意、基层满意、社会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无偿献血、保护环境、“学雷锋”、在职党员到社区联建等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加大环境建设工作力度,健全完善便民设施,营造温馨服务环境,打造清新洁净、规范有序、文明高效的机关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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