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6月15日是我县安全宣传咨询日,石泉县司法局积极参与安全日活动,在县城春潮广场开展了以“安全生产万里行”为主题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我国宪法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来往的群众发放法治宣传品,并耐心解答他们的法律疑问。活动中共计发放县司法局特制的普法宣传袋200个、宣传手册300份、单页300余张,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常识20多人次。很多群众还通过微信扫码的方式关注“法治石泉”微信公众号,以便日后学法用法。与此同时,司法局干警向群众积极推荐每周五“法治石泉”宪法答题抢红包活动,极大的调动了群众的参与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