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司法局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与村“两委”换届同步安排部署,近日,全面完成了161个村(社区)调委会换届工作。
从今年4月份开始,县司法局根据《人民调解法》《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相关规定,印发《关于在基层组织换届工作中同步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强化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指导。
在具体工作中,明确村(社区)调委会主任与村(居)委会主任同步选举,调委会成员由群众酝酿推选,同时对调委会成员资格条件做了限定,必须具备一定文化水平和法律知识并热心人民调解工作。通过充分酝酿、民主选举,全县161个村(社区)共选举产生636名公道正派、群众威望高的调委会成员。人民调解员队伍年龄结构、文化结构、经验结构等更加趋于合理。
在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同时,还对各镇及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充实,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员由司法所统计上报县司法局,并建立调解员信息库。下一步还将对新任人民调解员进行法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配发全省统一的人民调解员证和调解徽,不断提高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法律知识水平,规范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