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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男子打零工不幸致残法律援助获工伤赔偿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17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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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石泉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妥善处理了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20176月,村民曹某在当地某公司打零工时,不幸意外受伤,该公司火速将曹某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右肱骨粉碎性骨折,桡神经不全损失。在医院治疗一个半月后,曹某出院,但一直处于静养状态不能劳动,右手完全丧失功能。

为此,曹某及其家属多次找到涉事公司索要赔偿,但苦于不懂赔偿标准和处理程序,因赔偿数额问题双方各执己见,一直僵持不下,历时月余时间无果。曹某于是走进县法律援助中心,希望得到帮助,为自己讨回公道。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他进行了耐心接待,在了解详细情况后,立即按程序批准了他的申请,并为他指派了148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为他提供法律援助。承办人对曹某的案情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曹某首先需要在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在做伤残鉴定,这样有利于索赔。在承办人的帮助下,曹某分别作了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鉴定结论为劳动能力障碍九级,并对曹某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以及后续医疗费做出了评估。

在取得这些证据后,承办人又帮助曹某申请了劳动仲裁,请求裁定石泉某公司承担曹某的工伤待遇赔偿责任。在仲裁审理中,承办人向仲裁庭提交了曹某的工伤证、认定工伤决定书等证据材料,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法规阐述了代理意见。

面对证据和承办人有理有据的辨析,石泉某公司同意赔偿,但对赔偿数额提出异议。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最终利用调解的手段处理了这起工伤赔偿纠纷案,使曹某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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