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旬阳县委、县政府对2017年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的出的10个“优秀人民调解组织”、30名“优秀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奖励。
近年来,该县以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体制和机制为突破口,强化“四大举措”,极大地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强化队伍建设,解决矛盾纠纷有人管。组建完善了旬阳县人民调解协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为县人民调解中心聘请了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重点调解县内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建立了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4个,县、镇、村(社区)调委会327个,调解小组1805个,每年调解案件近3000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
落实“以案定补”,解决矛盾纠纷有钱管。 县政府印发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根据矛盾纠纷调处难易程度,按照最低100元、最高1000元的标准,落实案件补贴,每年落实兑付定补资金50万元。调解工作经费县级按照全县人均1元、镇级按照辖区人均2元、村级按照每村每年5000元的标准,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有力地保障了人民能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加大业务培训,解决矛盾纠纷有力管。聘请法律专家对全县人民调解员分批轮训,积极选派人民调解员参加省市培训。县局印发《人民调解工作手册》,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
创新调解机制,解决矛盾纠纷有法管。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三力联调”乡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认真总结过去推行的“三调联动”机制存在的互相推诿、效率低下等不足问题,着力构建司法、行政、道德三方力量集中统一调解矛盾纠纷新机制,切实提升乡村调解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