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石泉县重点领域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签约仪式在县司法局举行,县人民调解协会、县司法局,交警大队、卫计局、城关派出所等首批专职调解员聘用单位负责人参加了签约活动。
签约仪式上,聘用单位以及专职人民调解员做了表态发言,随后相互签订了聘用合同。县司法局领导对重点领域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进行了说明,就工资来源、调解员职责、聘用单位责任等做了明确划分,同时对单位保障、工作纪律进行了要求。
去年以来,石泉县司法局以人民调解“双建”工作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县人民调解中心、县人民调解协会和县人民调解会员会职能作用,汇聚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夯实公调对接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在城关派出所设立了公调对接办公室;新建第三方医患矛盾调解机制,聘用了3名专职调解员,建立了以36名医学专家、10名法学专家、20名专家调解员为主体的专家库;与县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强化,新建婚姻情感、旅游纠纷等调解委员会,全县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达到16个,基本实现重点领域调解组织全覆盖。
这次以县人民调解协会为主体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是为了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调解组织建设,实现调解人员专职化、正规化。县司法局领导要求专职调解员在日常工作中自觉服从管理,建好阵地,加强专调委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决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调解优先,做到法依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有典型案例时注意信息的沟通报送,进一步提升调解工作知晓率和满意度。